探险者警车上了七号公路,下了主干道,向南往佛拉黑得河河边去。 接近农场的时候,路面十分狭小,泥巴路,顺着地势弯弯曲曲上上下下,两边是非常高的杂草丛,有点像芦苇。 看得出,这是用镰刀或者是割草机铲出来的道路。 警车行驶在小路上,车顶都被杂草淹没,警车就像一只甲壳虫,爬行在被风吹动的青黄色海洋中。 琼斯梅迪开车,王灯明在副驾驶。 前方只能看见一小段路,王灯明忽觉得有点闷,打开了一点车窗,大风吹动杂草发出沙沙沙的声音,带刺的无名叶子划进车窗,竟然在他的手上划出血痕。 “这段路还有多远?”
“不远了,大概一公里多一点。”
王灯明说着,将手枪拿在手里。 “你出枪干什么,这里很安全的。”
“我紧张吗?”
“我只感到压抑,为什么出枪?”
“你开车就是。”
警车出了这条小路,前面豁然开阔,先是一片稀疏的丛林,主要是白松,过了白松是一片青青的草地,草地的面积很大,应该有六七十公顷,上百头奶牛正在草地上悠闲地啃着青草。 王灯明将枪插回了腰间。 “警长先生,我认为你应该放松一下自己的紧张情绪,这让人很容易产生焦虑,帮会的人是不可能追到这里来找我们的麻烦的。”
“焦虑不会,但按照我们的说法,谨慎才能开一万年船,我不希望我们被人打冷枪,更不希望你受到伤害。”
琼斯梅迪侧脸望着他,给了他一个动情的飞吻。 警车驶过青草地,来到一片樱桃树边。 这里就是农场主的家,一栋三层木楼,楼顶用的是黏土瓦,荆条,看上去让人印象深刻。 门口停着两辆农用车,一台大型收割机,一台播种机,不远处是铝皮钢架搭建的马圈和牛圈,以及一间堆积杂物的木棚。 “这真是个好地方,看,那条小溪的水,好清。”
琼斯梅迪说的溪水,在木楼的南边,那边种植了一大片大豆。 警车刚停下,农场主的主人洛克前来迎接。 “你好啊,王警员。”
琼斯梅迪提醒:“洛克先生,王警员升职了,您应该称呼警长。”
“哦,是嘛警长先生,那快请进,我煮了一锅甜品,正等着警长来呢。”
洛克是个慈眉善目的老人,满头的白发精神矍铄,这里除了他还有他的妻子,以及他的两个儿子,儿媳妇住在这里。 王灯明来的时候洛克的家人都去干活了。 “谢谢您,洛克先生,我们抓紧时间,很抱歉,上次因为出现了一点小问题没来,这回我们一定帮你抓着那个小偷,走吧,看看牛圈。”
“好吧,我带你们去。”
奶牛圈打扫得很干净,和上次王灯明来的时候一样整洁。 此时的牛圈里空空的,奶牛都在草地上啃草。 王灯明带来一切可用的勘察设备,拍照,测量,脚印,痕迹分析,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,并详细询问奶牛被牵走的时间等等。 进展并不大,现场有两个陌生的脚印,但需要回去进行分析比对,其他的和上回一样,没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。 但这回,洛克家里的那只狼狗被人毒死了。 他们在洛克的家里停留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便离开了洛克的家。 洛克一直坚持认为是隔壁的农场主怀特干的,这附近只有他跟洛克有过节,说怀特嫉妒他有这么好的牧场,还跟他争水源,一定是他干的。 一切都要讲究证据,王灯明只能说我们会去查的。 “头儿,我们没找到很好的证据,我们现在去怀特家吗?”
“嗯,去吧,洛克说奶牛脚印消失的方向是往怀特家去了,我们应该去看看,他们家的狗被毒死这很蹊跷,洛克说晚上他并没听到狗叫的声音,可能那条狗认识偷牛的家伙。”
去怀特家必须原路返回,走出那条杂草丛中间的那条道后再向西边走,就是另外一个农场主怀特的家。 警车再次进入这条让人压抑的小路,王灯明这回没拔枪。 就在警车走到大约一半的时候,路边忽然跳出一只肥兔子,琼斯梅迪被跳出的兔子吓了一下,一脚紧急刹车。 “看,兔子,兔子!”
兔子像是受到惊吓,一溜儿闯进了道路的另一侧。 琼斯梅迪打开车门,举着枪就去追兔子,她想吃兔子肉。 “真是个吃货!”
他只好下车,举着枪也去追兔子。 此刻,风已经停了,四周非常的寂静,就在这时琼斯梅迪竖起耳朵,对着王灯明说道:“这边,应该有两只,还有一只,我听见沙沙声了。”
“真的?这么密的草丛你打得着吗?”
“试试,看我们的运气好不好,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枪法!”
就在两人兴致勃勃弓着身子进去找兔子的时候,猛听得杂草丛中传来一声惨叫,王灯明一把将琼斯梅迪扑在地面,几乎同时嗒嗒嗒的声音响起,子弹嗖嗖嗖的飞过头顶! 尼玛! 王灯明朝着枪响的方向,啪啪啪的开火! 琼斯梅迪当场就晕了,不知道怎么回事。 “什么状况,什么状况?”
“别动,趴着趴着,别动!听声音听声音!快!”
“有脚步声,三个人就在那个方向,十点钟方向!”
琼斯梅迪在十几秒后,指着一个方向,那是刚才子弹飞出的地方,王灯明就要追过去,琼斯梅迪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臂不让他去。 “说不定那是个埋伏圈,别去。”
王灯明犹豫,很明显是有人想着干掉他们。 既然道路的左侧有埋伏,那么,右侧有没有?被琼斯梅迪一提醒,王灯明不敢贸然行事,只好匍匐在地,让琼斯梅迪听两边的动静。 大概五六分钟,琼斯梅迪摇头。 王灯明示意他不要出声,他轻手轻脚的摸进去,来到刚才枪声响起的地方,他发现了一条断成两节的蛇,大约一米多长,这是一条亚利桑王蛇,色彩斑斓,无毒,这条蛇的嘴巴有血迹,像是刚刚咬过什么东西。 就在刚刚,那声惨叫响起的时候,王灯明发现了一个跳起来的人影,他还看到了那个人影手上的枪,一支便携式短突击步枪。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遭到伏击了。 还好,他反应快,将琼斯梅迪扑倒。 他拎着这条救命的蛇钻出杂草矮树丛,将两节蛇身丢到了琼斯梅迪跟前:“是这条蛇救了我们,它咬了其中一个人,就不知道咬中什么部位,可惜这条蛇不致命,走,离开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