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40章我们结婚了(1 / 1)

可能是两人在那里嘀嘀咕咕又拉拉扯扯的。

终于有人看不过去,壮着胆子走过来。

“放开那姑娘……”

咦,这句话听着有点耳熟?!

=͟͟͞͞=͟͟͞͞(●⁰ꈊ⁰●|||)

卢舞怡有点手足无措。

“我们结婚了……请你吃喜糖!”霍焱阳塞了几颗糖给对方。

对方显然猝不及防,然后忍不住跟着露出大大的笑容。

是了,他如果也这么漂亮的媳妇,他可能也会喜不自禁……

“恭喜恭喜!”

“谢谢,谢谢!”

(♡^▽^♡)

一路走过,认识不认识的人,霍焱阳都会乐呵呵告诉别人。

“我们结婚了!”

(*˘︶˘*).。.:*♡

看着一对璧人,加上什锦水果糖的加持。

收获到的就是一连串的祝福。

兼大欢喜!

(♡▽♡)

霍焱阳带着卢舞怡去了供销社,不要钱似的买了一堆东西,火柴,煤油,盐巴,布匹,背心,内裤,袜子,解放鞋……

总之要票不要票的,凡是可以买的,霍焱阳都统统扫货。

卢舞怡都不敢抬头。

不忍直视,供销社售货员们露出的那一抹,看二傻子的同情目光。

那个,那个。

其实……

我也不认识这个二傻子!

这些东西,其实都是给霍一龙买的。

因为心情好,霍焱阳也不介意花点儿小钱,给堂弟多准备一些东西。

反正也就是他一个月的工资。

看着好像很多,其实最后也才花了三四十块钱……

另外霍焱阳又帮忙,存了两百块钱的现金在邮局储蓄所点里。

也不敢存太多,怕数额太多而被人惦记上。

但是霍一龙的身上,放有一千多块钱,到底还是很不安全。

因为霍一龙手里,也有几百块钱的积蓄。

三年来,霍家那边,一如既往每月都给霍一龙二十块钱的汇款。

最开始的时候是大伯寄,现在大伯去了其他地方,就是霍老爷子寄。

也不知道是出于有愧疚还是于心不忍。

至于霍一龙,也不是每个月都会花光二十块钱,或多或少能剩余一些。

主要是生产队跟公社之间的距离,到底有好几十华里路……

吃肥了,走瘦了!

按照霍焱阳的理论就是,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。

于是让霍一龙明面上,存一小部分钱在公社那边,备用救急。

另外就是等到霍焱阳走的时候,带走余下一部分。

帮忙拿到哈市那边,分多个地方存起来。

存单到时候,就放在陆源华那边帮忙保管。

等到霍一龙有需要的时候才过去取。

当然作为交换条件就是,霍一龙以后要帮忙,多关照老林一些。

这样双方就有个相互牵制,以及合作的契机!

卢舞怡都还没跟霍焱阳提及,霍焱阳就已经替霍一龙考虑了很多。

考虑到牛·棚那边的几位老人,都是医学界的人才。

连老林也都还是他,当初帮忙给弄过来的。

比起在老林原来待的农场,这边的日子还不算辛苦。

前两年还有卢舞怡跟林妙妙帮忙照顾着,但是她们现在都已经离开了。

交给霍一龙帮忙接手照顾,肯定是好处多多。

一来,可以有人一如既往的继续帮助照顾几位老人。

二来,霍焱阳当然知道,总有一天高考是会有恢复的一天。

但距离那时候还有好多年。

他实在是害怕霍一龙,一直浑浑噩噩的在这边继续混日子。

慢慢的,得过且过,日复一日把激情消磨殆尽。

让霍一龙去帮忙照顾几位老人,也是一举二得。

除了让霍一龙学会什么是担当。

同时也可以让霍一龙,可以多学习一些知识。

毕竟哪怕就是一头猪,日以继夜的教上个好几年,也能学会一些条件反射形成的动作。

况且霍一龙还是个,智力正常的成年人。

人相处久了,就会有牵绊。

故此,霍焱阳首先一语道破天机,点醒了霍一龙赖以逃避躲藏的那层保护膜。

戳破霍一龙一直不敢面对的事实真相。

不破不立,破而后立!

也只有这样,霍一龙才能真正的学会成长。

至于霍一龙的偏激性格。

霍焱阳则认为,只要经历过心灵的洗礼。

知道人与人不一定非得是恶语相向,可以有温柔以待,可以有关怀备至,以后应该就不会轻易变坏。

遇到黑夜,学会修炼自己,可以让自己同样变成是别人的光。

遇到任何事,笑着面对,总比哭更能解决问题。

于是在回程途中,霍焱阳就把自己的想法,开诚布公的跟卢舞怡讲了。

“我前几天刚好也是这样考虑的……我师父如今年纪大了!

他前些年,为了保护妻子孩子们,选择了离婚。

也早跟他们已经没有了往来……

可即便是这样。

师父心里首先想到的依旧还是,自己的一身精湛的医术可能会就此失传!

可惜我不争气,一直都是兴趣缺缺。

师父一直恨铁不成钢……

相信霍知青只要愿意跟着学,师父肯定会愿意教的。

另外,我要想把我现在住的房子,便宜的卖给霍知青。

毕竟当初虽然没有跟生产队签订协议,不过也不能辜负了村长叔一直以来的偏爱……

这个钱,你就替他出了吧!得到的钱,我会捐给生产队……”

卢舞怡私心里,是不愿生产队那边将来随便找个人住进去。

万一刚好就是何家姐妹怎么办?

万一是金花怎么办?

毕竟金花要嫁给江山,江山是没有自己的房子。

金花又不可能嫁过来住进知青宿舍。

万一以此为理由,金花赖下房子搬进来怎么办?

所以还不如卖给霍一龙住,毕竟霍一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“有钱人”!

“当然可以,不过……”

毕竟那里是女知青住的地方,加上又修了有围墙给围了起来。

这孤男寡女的住在一起!

会不会有人说闲话?

老实说,霍焱阳并不看好那个叫王丽云的女知青。

就怕万一日久天长,两个人发生有点儿什么的话……

“放心,范红姐一直都想要买下,隔壁妙妙住的那间房子……

如果有范红姐跟陈哥住在中间,霍知青跟王知青又各自分开住在两边。

根本就不存在,有人说什么流言蜚语。

有了独立的空间,霍知青也容易方便行事!

至于看对眼的事……

我觉得不太可能!

霍一龙可能需要的,是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的女孩子,将来可以收服他吧!”卢舞怡是女孩子,根本就不觉得霍一龙能看得上王丽云。

王丽云的模样不丑,不过霍一龙那是谁。

他可是眼高于顶的,京市纨绔贵公子之一。

从小到大,虽然父母关系不好,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作为二人唯一的孩子。

霍一龙可以说完全就是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。

什么样的世面不曾见识过!

由俭入奢易,由奢返俭难!

王丽云的性格,格局这些,完全都没有任何一点吸引霍一龙的地方。

可以说能够在一干女知青当中,当初独独能喜欢上卢舞怡。

不得不说。

霍一龙凭着的就是与生俱来的直觉。

就好比是从一把大把的白石子里,一眼就能挑拣出来,其中最名贵的那一块和田籽玉。

因为他知道,他们其实有是一样背景的人。

有着差不多的家世,相同的眼界。

气质这个东西,真的是需要底蕴的。

抛开原主从小到大豪门养出来的那些礼仪,教养。

就是曾经的伍怡,也花了大把的时间金钱精力来提升自己。

粗缯大布裹生涯,腹有诗书气自华。

美人在骨不在皮!